关于公布龙泉市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龙经信〔2018〕4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完善龙泉市两化融合项目库的通知》(龙经商〔2020〕17号)要求,在企业自主申报、各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基础上,经过研究审核,确定浙江创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冷凝器自动化及物联网车间”等3个项目列入龙泉市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示范项目(第二批)。名单见附件。 

  附件:龙泉市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示范项目(第二批)名单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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